中国网财经11月14日讯 今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相关处罚信息显示,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农银金租)因存在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拥有的租赁物所有权不完整;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并非由承租人真实拥有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简称: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责令农银金租改正,并对其处罚款70万元。
同时,王光(时任农银金租基础设施业务部总经理)对农银金租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拥有的租赁物所有权不完整和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并非由承租人真实拥有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上海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