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和大S又“来事儿”了。
21日一大早,台媒就刊文报道称,因汪小菲未按离婚协议支付生活相关费用,大S已向当地法院指控前夫并申请强制执行,且目前最新消息是,由于事证明确,法院已裁准,汪小菲在台资产确定将有部分会被查封。
看到这则新闻,可能很多人会一脸懵,既然达成了协议,那汪小菲在具备付款能力的情况下,为什么又毁约了呢?
这事儿,还得从今年3月份说起。
据悉,汪小菲与大S在去年年底正式达成离婚协议,协议中规定,汪小菲每月按时支付大S数10万元台币的生活相关费用(约2.3万人民币)。
一开始,汪小菲都是正常支付费用,但在3月份传出大S再婚的消息后,汪小菲便拒绝支付其中某项账单,就这样截至到了今天,汪小菲已经拖欠了500万台币(约114万人民币)的费用,这才促使大S有了起诉的行为。
看到这里,大家伙应该明白这其中的缘由了,也恰好就在这时,汪小菲本人也发声了。
对于此事,汪小菲先后发了两条微博,第一条微博中,他先是喊话台媒,随后表示:“我对孩子毫无保留!过去一年的汇款记录我都有,只是我现在不想再给他们交电费了!仁至义尽,现在还要逼我,你们最后害的不是我,非要逼我? ”
紧接着,汪小菲又晒出两张由表格制成的支付明细,同时写道:“只是作为一个男人,他们结婚了,我不想再给这个家付电费了!司机,阿姨,都是我们在开工资,孩子的钱学费,生活,一分没少!另外,我们是共同抚养!他们没有权利去阻止我看孩子。”
汪小菲的这番回应,将此事彻底推上了高潮。
尤其是他晒出的这份表格里,里面清楚的记录了从去年11月到今年11月整整一年的支付明细,包括家用、租金、学费、工资等在内,统计总额高达4000多万(约人民币920万)。
另外,表格中显示汪小菲每月还要支付106万的房贷,但即使去掉表格中统计的11个月房贷,汪小菲单独给前妻大S一家的转账费用还是高达3000万台币。
汪小菲公开支付明细之后,立马引起了网友热议,有不少网友认为汪小菲博同情,既然签了离婚协议就按照规定走。
但同时也有网友表示理解汪小菲,毕竟前妻都已经再婚了,自己可以付孩子赡养费和学费,但凭什么连新欢居住使用的费用也要他来付?
而且,很显然汪小菲本人也是这么想的,就在刚刚,汪小菲再次在评论区中发声。
汪小菲表示:“那个家四个亿台币,我买的,付了2.4亿首付,每月100多万房贷我付着,全是我设计的风格,装修都是我盯着。别人住就算了,你个窝囊废换个床垫行吗?还他妈的让我付电费,还让我孩子在那儿。都给我回北京来!”
终于,汪小菲终于是说出了自己内心所想的,看得出来,他确实是憋了太久了,甚至还把怒气发到了具俊晔身上,属实有点让人想不到。
现在看来,汪小菲和大S具俊晔一家的战争注定再次敲响,谁对谁错,每位看客都有自己的分辨。
而按照现在的局势来看,这对旧情人估计又要再一次撕破脸皮了,而且,比起以前估计也要更加轰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