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江西公安】;
“警官,我举报!有人卖淫嫖娼!”
11月16日凌晨2点
信州公安分局接到一男子报警
民警闻讯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报警人郑某见到民警后
立刻走上前介绍详细情况
“警察同志,这幢公寓里好几间房
都有人卖淫嫖娼,门牌号分别是……”
乍一看
还以为是热心群众
可接下来的剧情却开始了“神反转”
对于郑某举报的这些房间
民警逐一进行了排查核实
没有发现任何可疑情况
警方又查看了公寓楼过道的监控
同样未发现异常
“你们肯定没有查清楚!
建议你们重点查一下
XXX房间的朱女士”
面对警方的质疑
郑某仍一口咬定有人卖淫嫖娼
察觉到异样后
民警对郑某展开了调查
这才揭开了其“报假警”的真实目的
原来,郑某和朱女士都是
该幢公寓的住户
生活中偶尔还会有一些交集
事发当天夜晚
郑某一直通过微信对朱女士进行骚扰
言语中充斥着轻薄之意
朱女士不堪其扰
无奈将郑某“拉黑”
但没想到,郑某却因此怀恨在心
凌晨2点
郑某连续拨打110报警
并向朱女士扬言
“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好过!”
目前,郑某因谎报警情
已被信州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信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