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7日电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17日发布《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深化拓展特殊经济功能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提到,进一步优化高校应届毕业生直接落户政策。
《若干意见》指出,强化新片区特殊功能定位。具体包括:继续给予新片区差异化政策支持,完善集中行使事权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支持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方式。
《若干意见》提到,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延续实施新片区设立以来出台的人才政策,进一步开展差异化人才政策创新试点,构建形成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政策体系。重点支持青年人才发展,打造高标准青年发展型城区建设样板区。
具体看,进一步优化高校应届毕业生直接落户政策。结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和实际发展需求,优化完善新片区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的认定标准。
优化完善人才引进落户重点支持行业范围。支持新片区管委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重点产业和实际发展需求,优化完善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的单位清单推荐及备案的行业范围。
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支持新片区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赋予新片区管委会对东方英才领军项目、政府特殊津贴、上海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项目等的初审推荐权。
实行更加开放灵活的激励机制。支持新片区对紧缺急需、专业性强的公务员职位加大聘任制实施力度,试点面向海(境)外招聘高端紧缺人才,实行协议年薪,一职一薪,并进一步探索更大力度的激励措施。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支持新片区选派干部赴海外工作学习,拓展干部国际化视野和国际化思维。进一步巩固新片区人才激励政策,对新片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实施相关补贴,并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对为新片区建设和发展作出重大成绩、重要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深入推进人才安居工程。优化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人才住房供应体系。持续推进落实人才优先选房购房等支持政策。
进一步改善新片区住房条件。优化住房结构,建立多层次、多元化住房区域统筹工作机制,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推进落实多类型住房套型统筹,引导多元化的房屋功能设计,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住房产品。
《若干意见》还提出,加大财政资金、土地等要素供给支持力度。具体包括:进一步加强新片区发展财力保障,加强土地指标统筹保障,鼓励土地节约集约混合利用。
此外,《若干意见》指出,推动科技创新前沿产业集聚发展。具体包括:进一步赋予新片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发展有关区级推荐权,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支持新片区建设高能级、绿色低碳的数据中心。
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若干意见》表示,支持新片区高标准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引领区,推进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和设施建设以及城市级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应用,支持L3及更高级别的自动驾驶功能商业化应用,探索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无人装备应用场景拓展和制度创新。
《若干意见》还指出,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具体包括:加快建设国际数据港,支持新片区打造跨境资产管理示范区,支持在新片区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提升高端航运服务能级,支持离岸贸易创新发展,完善技术贸易交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