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laochentou
中国银河证券公司人工客服电话-业界新闻
2023-11-24 10:55:28
中国银河证券公司人工客服电话-业界新闻--0431-8180-3333、中国银河证券公司人工客服电话0419-2762-999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热线容易占线;请您多拨几次;敬请谅解!全天候、全天时为您服务!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金融行业也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金融科技(FinTech)作为新兴产业,正在逐步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本文将从金融科技的定义、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展望三个方面,探讨这一领域的巿场前景。 一、金融科技的定义与内涵 金融科技(FinTech)是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传统金融业务进行创新和优化,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升金融服务体验的一种新型金融业态。简单来说,金融科技是金融业与科技的融合,通过技术手段为金融业带来创新和变革。 二、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金融科技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迅猛发展。根据相关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金融科技市场规模达到了约267亿美元,预计到2023年将达到约980亿美元。在中国,金融科技市场同样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金融科技市场交易规模达到了约14.5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6.4%。 金融科技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互联网支付: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使用移动支付工具进行消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 互联网借贷:P2P网络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出现,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融资渠道。同时,互联网借贷平台也在不断完善风控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区块链: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技术,为金融行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数据的安全存储、传输和共享,为金融交易提供更加安全、透明的解决方案。 4. 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例如,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分析和挖掘,人工智能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准确地评估风险、制定投资策略等。此外,人工智能还可以应用于客户服务、智能投顾等方面,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三、金融科技的未来展望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不断成熟,金融科技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势头。预计未来几年,金融科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1. 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货币形式,有望在未来成为主流支付工具。目前,各国央行已经开始研究数字货币的研发工作,未来数字货币有望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推广和应用。 2. 跨境支付: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境支付将成为金融科技的重要发展方向。未来,随着技术的进一步成熟和政策的支持,跨境支付将变得更加便捷、高效。 3. 智能投顾: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投顾将逐渐取代传统的理财顾问。未来,投资者可以通过智能投顾平台获得更加个性化、智能化的投资建议和服务。 总之,金融科技作为新兴产业,正引领着金融行业的未来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有理由相信,金融科技将为人类带来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欧晶科技”)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2023年11月修订)》(深证上〔2023〕103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欧晶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11月24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11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7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4.70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41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8、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9、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增股份。

10、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3年11月22日(T-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和《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发行提示

1、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508号文同意注册。

2、本次共发行4.7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70万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欧晶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98”。

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5、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4428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可配0.024428张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1269”,配售简称为“欧晶配债”。

网上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192,395,876股,其中不存在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为4,699,846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67%。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A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6、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071269”,申购简称为“欧晶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7、本次发行的欧晶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欧晶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10、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欧晶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欧晶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1269”,配售简称为“欧晶配债”,优先认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可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23年11月24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的相关要求。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071269”,申购简称为“欧晶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按每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张欧晶转债。网上投资者应根据2023年11月28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7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4.70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41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

电话:0471-3252496

联系人:刘敏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3楼

电话:0755-2294005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本版导读

发布于:广东省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欢迎阅览 !
     资讯      企业新闻      行情      企业黄页      同类资讯      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移动站 , 查看更多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