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dong)莞:预售新房调(diao)价申报时间缩短为30天,调(diao)解,之日起,住房
新京(jing)报讯 (记者徐(xu)倩)11月15日,广东(dong)省东(dong)莞市住房和城乡建(jian)设局公布《关于优化新建(jian)商(shang)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有关事(shi)项的通知》(简称(cheng)《通知》)。
《通知》表现,已办理预(现)售但未售出的新建(jian)商(shang)品住房需变(bian)更(geng)销售价格的,自获得预售允许证(或现售备案证书)之日起或自上一次调(diao)解申报价格之日起满30天方可变(bian)更(geng),其他事(shi)项不变(bian)。
据悉,此前的政策是,已办理预(现)售但未售出的新建(jian)商(shang)品住房需调(diao)解销售价格的,自获得预售允许证(或现售备案证书)之日起满360天方可上浮调(diao)解,上浮幅(fu)度(du)不超过5%(含),满180天方可下浮调(diao)解,下浮幅(fu)度(du)不限。
与之前的政策比拟,此次新政缩短了预售但未出售新房的调(diao)价时间,由已往的上浮360天可调(diao)解和下浮180天可调(diao)解,缩短至获得预售允许证之日起满30天。
编辑 武新
校(xiao)正 柳宝庆(qing)